初版於110年12月27日110學年度電子計算機中心指導委員會決議通過
第二版於111年6月6日110學年度電子計算機中心指導委員會修正通過
國立臺南大學gm2儲存空間管理政策
一、學生畢業及教職員退休,若未依「國立臺南大學畢業校友及退休教職員gm2電子郵件帳號保留申請」辦法提出申請,且經審核通過者,其帳號及該帳號之所有資料(包含文件及Gmail信件)保留半年後刪除。
二、離職人員之帳號及該帳號之所有資料(包含文件及Gmail信件)保留三個月後刪除。
三、退學學生之帳號及該帳號之所有資料(包含文件及Gmail信件)會立即刪除。
四、下一學期未持續開課之兼任老師的帳號及帳號內所有資料(包含文件及Gmail信件)會在當學期(正在開課的學期)結束時統一刪除,請未持續開課之兼任老師於新開課之學期再上網申請帳號。
五、使用者的可使用儲存空間資訊詳列如表一。即日起若使用者的個人空間超出規定的使用量,該帳號會被停權,本中心將依以下原則做相關處理::
(一) 停權5天內使用者得申請一次復權,該帳號經本中心同意復權後5天內,使用者須將個人空間使用量降至規定值以下,若復權5天後仍超出規定的使用量,本中心將會直接刪除該帳號及其所有資料(包含文件及Gmail信件)。
(二) 屆滿5天未申請復權者,本中心會將該帳號及其所有資料(包含文件及Gmail信件)全數刪除,以釋出空間維護其他使用者之權益。
註:依據GoogleWorkspace的機制,遭刪除的使用者帳號及其所有資料(包含文件及Gmail信件)無法由管理端事先備份且管理端無法於事後復原該帳號及其所有資料(包含文件及Gmail信件)。
停權後可寄email至 jayyan0705@mail.nutn.edu.tw 申請復權
在職教師 | 在職職員 | 在職助理 | 在校學生 | 兼任教師 | 畢業校友及退休教職員 (帳號保留申請資格審核通過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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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使用儲存空間 | 300GB/人 | 15GB/人 | 15GB/人 | 150MB/人 | 150MB/人 | 150MB/人 |